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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
我市“三证合一”登记制度改革将于9月1日实施

发布时间: 2015-09-23 14:27   6694 次浏览

2015年8月17日,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《成都市“三证合一”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,标志着我市“三证合一”登记制度改革将按计划于9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。

“三证合一”登记制度改革***是将原来由工商、质监、税务3个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,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1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,即“一照一码”登记模式。

为确保“三证合一”登记制度改革顺利推进,我市建立了“三证合一”登记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,明确了市工商局、市质监局、市国税局、市地税局、市政府法制办、市政府政务中心等市级部门和各区(市)县政府的职责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,负责全市“三证合一”登记制度改革协调推进工作。同时,设立了企业换照过渡期(2015年9月1日—2017年7月31日),企业应当于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新营业执照的换发工作。过渡期结束后,旧营业执照一律作废。

“三证合一”登记制度改革是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,对于进一步便利企业注册,推动成都市小微企业“双创示范”城市建设,形成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热潮具有重要意义。

据悉,目前,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出台并实施“三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登记制度改革方案,成都走在了前列。